骨庫葬位
華人基督教墳場(香港)
骨庫位(骨殖類)
香港薄扶林道華人基督教墳場(香港)
十一號骨庫(骨殖類)
香港薄扶林道華人基督教墳場(香港)十一號骨庫(該骨庫位位於域多利道285號),該批骨庫位全部只可安放骨殖, 現時可供領用資料如下:
開放位置
十一號骨庫三樓(W幅至Z幅 及 AA幅至AD幅)
費用
分別為:
(甲類) (每幅第二格至第七格)
費用:會員堂HK$21,500,非會員堂HK$43,000
(乙類)(每幅第八格)
費用:會員堂HK$14,100,非會員堂HK$28,200
(丙類)(每幅第一格)
費用:會員堂HK$4,400,非會員堂HK$ 8,800
費用可使用轉數快/現金/支票繳付,支票抬頭「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
使用期
骨庫位首次領用,使用期為二十年,期滿可續約,每次續期之使用期為十年。續期收費以當時本聯會墳場該類別骨庫收費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計算。如需辦理續期,要待該離世教友安放後才可辦理。
領用步驟須知
現安葬遺體者
- 先由離世教友所屬會員堂或代辦借葬之會員堂填具《表格一》信徒領用墳地申請書、《表格二》骨庫位遷移授權及確認書(首次領用或續期)及「移葬或執骨申請書」;如屬借葬另需填具《表格四》信徒借葬申請書。
- 再攜帶「移葬或執骨申請書」到聯會領取「移葬或執骨准許證」,然後往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遷移或撿拾骨殖許可證」及「起回骨殖授權書」。
- 檢拾骨殖物化後,建議先往十一號骨庫三樓選擇骨庫位位置,於現場選擇位置時,可即時致電聯會總辦事處查詢及預留位置(電話:2337 4171)。另請攜帶離世者相片或相底一張(以便委託本聯會免費承造骨庫封口雲石碑及瓷相服務)。
- 骨庫位位置只預留三天,請於三天內連同教會申請書、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之「起回骨殖授權書」及領用費用,親往聯會總辦事處(九龍聯合道140號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大樓二樓)辦理領用手續。
現安葬骨殖者
若骨殖現安葬在本聯會轄下墳場
- 先由離世教友所屬會員堂或代辦借葬之會員堂填具《表格一》信徒領用墳地申請書、《表格二》骨庫位遷移授權及確認書(首次領用或續期)及「移葬或執骨申請書」;如屬借葬另需填具《表格四》信徒借葬申請書。
- 建議先往十一號骨庫三樓選擇骨庫位位置,於現場選擇位置時,可即時致電聯會總辦事處查詢及預留位置(電話:2337 4171)。
- 骨庫位位置只預留三天,請於三天內連同教會申請書及領用費用,親往聯會總辦事處(九龍聯合道140號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大樓二樓)辦理領用手續。另請攜帶離世者相片或相底一張(以便委託本聯會免費承造骨庫封口雲石碑及瓷相服務)。
- 辦理領用手續後,聯會會發出「移葬或執骨准許證」,主家需攜帶「移葬或執骨准許證」前往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許可證」,以便安放骨殖時用。
若骨殖現安葬在本聯會轄下墳場以外者
- 先由離世教友所屬會員堂或代辦借葬之會員堂填具《表格一》信徒領用墳地申請書、《表格二》骨庫位遷移授權及確認書(首次領用或續期)」及「移葬或執骨申請書」;如屬借葬另需填具《表格四》信徒借葬申請書。
- 再攜帶「移葬或執骨申請書」到聯會領取「移葬或執骨准許證」,然後往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許可證」。
- 申請「許可證」後,建議先往十一號骨庫三樓選擇骨庫位位置,於現場選擇位置時,可即時致電聯會總辦事處查詢及預留位置(電話:2337 4171)。
- 骨庫位位置只預留三天,請於三天內連同教會申請書、食物環境衛生署發出之「許可證」及領用費用,親往聯會總辦事處(九龍聯合道140號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大樓二樓)辦理領用手續。另請攜帶離世者相片或相底一張(以便委託本聯會免費承造骨庫封口雲石碑及瓷相服務)。
如有查詢,可與總辦事處或華人基督教墳場(香港)辦事處職員聯絡。
